房地合一新舊制精打細算差百萬 | 即時新聞 | 20160407 | 蘋果日報

自2016年1月1日起房地合一上路3個月來,多數民眾仍然對新舊制申報差異一知半解。所謂的舊制是以民眾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「隔年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合併報稅,新制則為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,30天內申報納稅為基準,目前多數仍適用舊制,僅獲利小額長期持有者,才比較划算,民眾應依自身持有之不動產條件計算,再選擇是否趕先出售使用舊制。根據信義房屋統計,目前為止大部分售屋者仍適用舊制(財產交易所得)申報居多,獲利高或土地比重高者,應優先選擇適用舊制。信義代書林以德表示,房地合一上路以來,民眾多選擇適用以舊制條件申報,藉此可能會省下達上百萬元的報稅差額,以稅率不同為例,新制在長期持有及自住房屋條件上有免稅及優惠稅率,舊制則與持有時間長短無關。林以德舉例,某甲於2015年買入1戶房地4000萬元(未拆分房地價格),以5000萬元售出(房屋1500萬元、土地3500萬元,假設個人所得稅率適用30%),假設土地漲價總數額為0,若用舊制計算,某甲將支付的財產交易所得稅為90萬元;若以新制計算,某甲在1年內售出,將支付交易所得稅為337.5萬元(45%稅率計算),若兩年內出售,則需支付262.5萬元(35%稅率計算),可知某甲選擇舊制,則可省下約200萬元的稅額。以申報時間來看,舊制以民眾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「隔年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合併報稅,而新制則為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,30天內申報納稅為基準。林以德說,民眾務必注意新舊申報時間的不同,以免延誤產生罰鍰。最後,「重購退稅」在土地增值稅方面,規定「登記名義人」必須買賣皆為同一人,而房地合一稅「登記名義人」則可為同一人或配偶關係。認定雖放寬,但林以德提醒,衡量登記名義人時,若為多屋族群,還要再多考慮「囤房稅」的問題。(簡子晴/台北報導)「建案搶先看」每周五中午12點半,360環景直擊~更多房地產新聞,請參考蘋果地產王粉絲團

新聞出處---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property/20160407/833611/房地合一新舊制精打細算差百萬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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